在高考成绩揭晓嗣后,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,可以申请复核高考成绩的准头。省教育测验院提醒: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6月27日17时前(逾期不予受理,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查分)持本人成绩复核进度表,基金从业准考证打印到报考宝地的县(市,区)广西招生测验院机构操办(应届受助生也可在那时报名参加高考的观山驾校报名点操办)。
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(或考生父母,或法定纳税人)提交。不兴代办。
成绩复核工作在省高考评卷工作领导者组职责的领导者下。由省高考评卷工作办公室工作实际实施。
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,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(语文答题卡)。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,漏阅等;小题得分是否漏统。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;化学反应的选择性测验再选科目等级赋分更换是否正确性等方面。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,评戏标准,评戏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。考生不查看答卷。
各县(市,区)广西招生测验院机构须于6月28日上午8时前,将申请复核成绩考生的信息通过“湖北省地图普通高校广西招生测验院信息订单管理系统”报省教育测验院。省高考评卷工作办公室工作结构食指进行复核,复核结果于6月30日19时前通过“湖北省地图普通高校广西招生测验院考生集锦信息平台”和“潇湘高考”APP通知考生本人。考生可通过系统打印“成绩复核工程通知单”。
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提出质疑的,须于7月2日17时前(逾期不予受理)持本人“成绩复核工程通知单”,基金从业准考证打印到报考宝地的县(市,区)广西招生测验院机构申请操办复审。只是申请过复核成绩的考生才能申请操办复审。各县(市。区)广西招生测验院机构须于7月3日上午8时前,将申请复审的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测验院。
成绩复审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者下,由省高考评卷复审组实际实施。复审组结构复审后,做出最终认定结论,认定结论由各县(市,区)广西招生测验院机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。
如果复核或复审后的考生成绩有变化,由省教育测验院按规定程序给予变更。
(文/余蓉)